question-icon 兼职工资是否是人走账清?

我做了一份兼职,现在工作结束了,老板说要等下个月统一发工资。我觉得既然工作都完成了,应该人走账清。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兼职工资是不是必须人走账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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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职薪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兼职工资是否人走账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兼职在法律上的性质。兼职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它指的是那种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人走账清,但规定了结算周期的上限。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兼职工资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十五天。 从常理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如果兼职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劳动者要求人走账清是合理的诉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立即结算工资,但在不超过十五日的法定结算周期内支付,通常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如果超过了十五日仍未支付工资,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兼职工资并不一定严格要求人走账清,但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定的结算周期内支付工资,以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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