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单位出还是社保出?
我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医疗费用支付的问题。我不知道这费用该让单位出,还是社保来承担。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工伤医疗费用到底该谁来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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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事故中,工伤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获得相应的保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是由社保来承担的。比如,职工因工伤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产生的符合上述标准的检查费、药费等,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意味着,此时工伤医疗费用就需要由单位来承担。例如,某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就必须自己掏钱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职工治疗工伤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另外,如果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职工既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某些情况下,医疗费用的承担可能会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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