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各省上交给国家的税收和转移支付是否是分开的?

我一直不太清楚财政方面的事儿,想问问在咱们国家,各省上交给国家的税收,和国家对各省的转移支付,这两者是分开处理的吗?我就想知道它们在财政操作里是不是独立核算、分开管理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专业人士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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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财政体系中,各省上交给国家的税收和国家对各省的转移支付是分开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各省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税收,一部分会按照国家税收制度规定上交给中央财政。比如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享。企业所得税也是中央和地方有不同的分成比例。 而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在财政领域,主要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一种财政资金补助。它的目的是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了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往来,包括税收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等,都需要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税收收入的划分和征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而转移支付也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机制,二者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都是分开处理和核算的。这有助于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政体系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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