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制作者权和著作权一样吗?


录音制作者权和著作权是不一样的,它们属于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比如一位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那么这位作家就是该小说著作权的主体;由法人组织策划、创作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而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像某唱片公司制作了一张音乐专辑,该唱片公司就是这张专辑录音制作者权的主体 。《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其次,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体现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像一部文学小说、一幅绘画作品等。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主要体现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例如对音乐作品进行录制加工后形成的录音制品 。 再者,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等。财产权有复制权、发行权等。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等。比如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最后,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比如一个人创作完成了一首诗歌,从完成那一刻起就自动拥有了该诗歌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比如唱片公司要制作某位歌手演唱歌曲的录音制品,通常需要先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授权 。 相关概念: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录音录像制作者、出版者、表演者及广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