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股东借条是否有效?


企业破产时股东借条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一是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写借条的人得有能正确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比如精神正常、达到法定年龄等;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写借条时是真心想借这笔钱,没有被强迫或欺骗;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借款。如果股东写借条时符合这些条件,那么从民事法律行为角度,借条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借款行为涉及公司层面,并且股东在相关欠条上作出了明确的确认签名,公司应当对此笔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股东有义务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款项确实属于公司用途所需。 再者,从破产清偿角度看,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股东借条对应的债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在企业破产时,要在前面的顺序清偿完后,按比例参与分配。 另外,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到期后的3年时间 。若超过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或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