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出钱给儿子买房子,儿子写的欠条是否有效?
我爸妈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当时我给他们写了张欠条。现在家里有点矛盾,他们拿出欠条说我得还钱。我有点疑惑,这欠条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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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在法律层面,当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儿子写下欠条,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儿子写的欠条就属于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个欠条是儿子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欠条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儿子与父母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儿子需要按照欠条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父母当时明确表示这钱是赠与儿子买房的,并非借款,即便有欠条,也可能因为缺乏真实的借款合意而被认定无效。或者儿子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写的欠条,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该欠条。但这需要儿子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况的存在。 所以,判断这个欠条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是儿子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定情形。如果对欠条效力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认定欠条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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