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教师是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我是一名教师,最近听说有教师因收受家长礼品被调查,说可能涉及受贿罪。我不太清楚教师在法律上能不能算受贿罪的主体。我平时也会收到家长一些小礼品,担心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教师到底构不构成受贿罪主体呢?
展开 view-more
  • #教师受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教师是否构成受贿罪主体,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受贿罪主体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受贿罪主体指的是那些能够成为受贿罪犯罪主体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那么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哪些呢?依据《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对于教师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其就是或者不是受贿罪主体。如果教师是在公立学校中,且利用教学管理等职务便利,比如在招生、评优、安排座位等事务上,索取家长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家长财物并为家长谋取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从而构成受贿罪主体。因为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教师在这些事务中履行的是一种公务行为。 然而,如果教师仅仅是收受家长一些价值较小的礼品,如鲜花、自制的小点心等,这些更多是表达感谢之情,并非与教师的职务行为存在直接关联,也没有为家长谋取不正当利益,一般就不构成受贿罪。因为这些小礼品并没有体现出权钱交易的性质。 所以,教师是否构成受贿罪主体,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受贿行为。教师们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