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了是否可以要求补交公积金?

我已经从原来的公司离职了,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现在我想让公司把之前的公积金补交上,不知道合不合法,也不清楚能不能实现。想问问大家,离职了还能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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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说,离职后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公积金的。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能为职工在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方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都有权利要求单位补缴。如果单位拒绝,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就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离职后要求单位补交公积金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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