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先打官司后付款的律师?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纠纷想打官司,但我手头资金比较紧张,没办法一开始就支付律师费。所以想问问,有没有那种可以先打官司, 等打完了再付款的律师呢?这种方式靠不靠谱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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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行业中,是存在先打官司后付款这种服务模式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风险代理”。简单来说,风险代理就是律师和当事人约定,前期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先不用支付律师费,等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到款项后,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给律师报酬。
风险代理有其独特的优势。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不用一开始就拿出大笔费用来聘请律师,降低了维权的门槛。对于律师来说,只有案件取得较好的结果,才能获得报酬,这也激励律师更加用心地办理案件。
不过,风险代理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此外,第十三条还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收费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 标的额的30%。所以,如果你有需求,可以与律师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但要注意案件类型是否适用,并且要签订规范的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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