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延期审理有期限吗
最近在打官司,已经到了开庭阶段,但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法院裁定延期审理了。我不太清楚这个延期审理有没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延期审理一般会有期限吗?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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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延期审理是有期限规定的,不同类型的案件期限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一般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而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9个月。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也就是说,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而且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比如当事人突发重病等情况;(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等与对方有利害关系等可提出;(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比如出现了新的关键证人等;(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当事人更好地把握诉讼进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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