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有多项罪名吗?该怎么判?


在我国,诈骗确实存在多项罪名。不同的诈骗罪名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并且有不同的量刑标准。 最常见的是诈骗罪,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普通诈骗罪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诈骗罪名。比如合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对于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有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还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罪名,它们都有各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