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都不受法律保护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感觉利息高得离谱,怀疑是高利贷。现在债主一直催我还钱,我想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高利贷都不受法律保护,我是不是可以不还这么高的利息,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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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高利贷是否都不受法律保护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所谓的“高利贷”都完全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部分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本金和这部分利息。要是借款人不还,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 而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出借人返还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会支持借款人的请求。 举个例子,假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是20%,那么在14.6%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要按约定支付;超过14.6%的那5.4%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所以,高利贷并非都不受法律保护,要根据具体的利率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哪些部分受保护,哪些部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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