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贪污怎么量刑?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所说的“公司内部贪污”,在法律上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常见的有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它们的量刑有所不同。 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相关司法解释也有具体的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 而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内部实施贪污行为,则适用贪污罪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所以,判断具体量刑,要先确定犯罪主体身份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罪名的构成要件,再结合贪污金额等情节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