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当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往往会关心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也就是说,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符合上述法定条件。一般来说,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如果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不意味着一定能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总之,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但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以及申请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