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要求赔偿诉求该怎么写?


在医疗事故中,撰写要求赔偿的诉求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它直接关系到患者能否顺利获得合理的赔偿。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赔偿诉求的写法。 首先,一份完整的赔偿诉求通常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五部分组成。 标题应明确为“医疗事故赔偿诉求书”,让对方一眼就能知道这份文件的核心内容。 首部需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对于原告,也就是患者一方,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被告则是医疗机构,要写明其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正文是诉求书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请求事项和事实与理由。 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地列出您希望获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您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并清晰列出。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叙述医疗事故的发生经过。从患者就诊的时间、地点、治疗过程开始写起,描述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行为,如误诊、误治、操作不当等,以及这些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同时,要说明这些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阐述理由时,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原理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注: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相关内容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尾部要写明致送机关的名称,一般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求,格式为“此致XXX人民法院”。然后由具状人(即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附项部分要附上与诉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鉴定报告等,并注明证据的名称和份数。这些证据将对您的诉求起到支持作用。 此外,在撰写赔偿诉求书时,语言要准确、简洁、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情绪化的表述。同时,要确保诉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您对法律程序和赔偿诉求的撰写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