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要去公安局换什么单据吗?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交了保证金。现在想知道,去公安局处理保证金相关事宜的时候,需不需要换什么单据呢?不太清楚具体流程,担心自己因为不懂流程出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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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保证金,就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里所说的“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就是关键的单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所以,你需要去公安局拿到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然后凭借这些单据去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时,会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书,如《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等,这些文书就是你后续处理保证金的重要依据。拿到这些单据后,你就可以顺利地完成保证金退还的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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