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吗?


军嫂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但在法律上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要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因为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他们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出了特殊贡献,所以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军人的婚姻稳定。 对于军嫂主动提出离婚的情况,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原则上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军人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军人存在这些重大过错情形,军嫂提出离婚,即使军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军嫂提出离婚,首先可以尝试与军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军嫂坚持要离婚,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军嫂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或者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总之,军嫂虽然可以主动提出离婚,但由于军婚的特殊性,离婚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一些。建议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