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它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恢复自由,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而取保候审保证人则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下面将详细阐述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以及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看看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两项义务。其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也就是说,保证人要时刻关注被保证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其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迹象或已经违反规定,保证人有责任及时告知执行机关。如果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对被保证人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报告的,将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主要指是否会再实施犯罪、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是否会毁灭证据等。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到这些人的身体状况和特殊情况,在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间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处理完毕时,可以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人有着明确的义务,而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保证人还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及其家属,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