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交钱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需要交钱,答案是不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意味着,取保候审有两种保证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二者选其一。 如果选择提出保证人,就不需要交钱。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且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 若选择交纳保证金,就需要交钱。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