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产企业(公司)的债务,是按照什么顺序偿还的 ?
我投资的一家公司破产了,我想知道我投入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听说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有一定顺序,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这个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我的债权属于哪种情况,能不能在顺序里得到优先偿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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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或公司陷入破产境地时,其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公平合理地保障各方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破产企业债务偿还的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指的是在破产程序开展过程中,为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像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而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其次是职工债权。这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职工债权。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费用是除职工个人账户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这部分债务体现了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上述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合同违约等产生的债务。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同一顺序的债权人有多个,而破产财产又不够全部偿还的,就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来分配剩余的财产。总之,破产企业债务的偿还顺序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体系,它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和保障。对于债权人来说,了解这些顺序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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