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赔偿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员工工资赔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通过法定程序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了结各种债权债务关系。而工资赔偿,就是在公司破产时,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员工的工资和补偿金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是处于优先地位的。 关于工资赔偿的具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的工资。假设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20000元。如果公司破产时拖欠员工工资,那么拖欠的工资也应当按照实际数额进行支付。 此外,在实践中,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的破产程序,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债权。同时,员工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总之,法律为员工在公司破产时的工资赔偿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员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