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职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我所在的公司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按照破产法规定,职工能得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具体能拿到多少钱呢?我在这公司工作好几年了,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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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职工补偿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破产法中职工补偿的相关内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表明职工补偿在破产财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其次,关于职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您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的工资,即20000元。总之,在公司破产时,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计算应得的补偿。同时,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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