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基本知识及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基本知识及情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和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接下来,我们看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工厂车间,工人因操作机器受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下班前整理工作工具时受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工作中制止不法行为而受伤。(四)患职业病的;比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尘肺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例如,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遭遇车祸。(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在上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了解工伤认定的基本知识和情形,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遇到工伤情况时,要及时按照规定申请认定,以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