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我之前碰到了一些纠纷,感觉应该算治安案件,就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没受理,我想知道他们受理治安案件是依据什么呢?到底什么样的案子他们才会受理,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和标准呀?
展开


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条件的。首先,要理解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是还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案件。比如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小偷小摸数额不大等情况,就可能属于治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的重要依据。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表明,当行为危害社会,但还没严重到构成犯罪时,就可能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理。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也就是说,只要有相关的报案等情况,派出所就应该对案件进行受理登记。 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一般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发生,并且这个事实要有一定的证据支持或者线索。二是该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而不是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三是该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派出所才会正式受理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如果报案人认为符合治安案件受理条件,但派出所未受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依法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