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审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见且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审理交通肇事罪时,有多个方面的依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重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清晰地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划分了不同的量刑幅度。 其次,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还需要考虑一些司法解释。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做了进一步细化。该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同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等客观因素,以及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的表现,如是否积极救助伤者、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等情节。这些因素都会综合影响法院对交通肇事罪的审理和判决。总之,交通肇事罪的审理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严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