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我在北京买了套商品房,办理房产证时,发现没有土地使用证。我有点担心,想知道北京的商品房是不是都没有土地使用证,还是我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没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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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商品房是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情况在不同阶段有所变化。 以前,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会分别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这就明确了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和合法性。 不过,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情况发生了变化。自2016年开始,北京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变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现在购房者拿到的《不动产权证书》就包含了原来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功能,它记录了房屋的产权信息以及土地的使用信息等。 所以,如果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前购买的北京商品房,正常情况下会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而在实施之后购买的,就不会再单独发放土地使用证,而是以《不动产权证书》的形式体现相关权益。 对于购房者来说,无论有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只要依法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其合法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对自己房屋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情况存在疑问,可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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