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隐名股东的财产被合伙人故意侵占并占为己有是否负刑事责任?

我是隐名股东,我的财产被合伙人故意侵占了,他还把资金都占为己有。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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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当隐名股东的财产被合伙人故意侵占并占为己有时,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合伙人的行为符合上述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隐名股东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占行为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那么合伙人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这里需要明确的是,隐名股东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该财产享有权益,以及合伙人存在侵占行为。因为隐名股东的身份在法律上相对较为隐蔽,其权益的证明可能会比显名股东更复杂一些。 例如,隐名股东需要提供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等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和财产权益。同时,对于合伙人侵占财产的行为,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财务报表等。如果证据不足,可能无法认定合伙人构成侵占罪。 此外,如果合伙人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但确实给隐名股东造成了财产损失,隐名股东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合伙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总之,当隐名股东遇到财产被侵占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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