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上班有五险有什么好处?


五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权益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是养老保险。这是为我们退休后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的。当我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定年限(一般是15年),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这能让我们在失去工作收入后,依然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维持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则是在我们生病就医时发挥重要作用。参保人在看病、买药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这样能大大减轻我们的医疗费用负担。《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保险是在我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能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在失业期间,我们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维持基本生活,同时还能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工伤保险是保障我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管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还是在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受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生育保险则主要针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这能弥补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和支付生育相关的费用。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