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重婚罪的认定方式: 首先是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另一种是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这里的“有配偶”,指的是男女双方经过合法登记,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其次是主观方面。重婚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有配偶的一方明知道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或者无配偶的一方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一方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种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客观方面,重婚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如果一个人在已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去办理结婚登记,显然就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 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定为重婚。虽然在民法上,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在刑法中,事实婚姻可以作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最后,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一夫一妻制的严格维护。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怀疑配偶犯了重婚罪,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可以包括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只有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在法律程序中认定重婚罪的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