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


在讨论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继承权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首先说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这里指父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份额。如果遗嘱中指定了生母或者继母中的某一人继承财产,那么该指定的人就有继承权,而另一个人则没有基于这份遗嘱的继承权。 接下来看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如果父亲去世时,是和继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继母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法定继承权。而生母因为已经和父亲离婚,不再具有配偶身份,所以在法定继承中,生母通常没有继承权。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生母在父亲生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生母可能会适当分得一些父亲的遗产,但这并不等同于具有法定的继承权。 综上所述,在遗嘱继承中,取决于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在法定继承中,继母通常有继承权,而生母一般没有,但特殊情况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