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在什么范围之内受法律保护?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利息的保护范围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涉及到借贷双方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借款利息在什么范围之内才受法律保护。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个概念。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它是一个动态的数据,会随着市场情况而波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受法律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例如,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上限就是3.65%×4 = 14.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这个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过,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利息在合法范围内,但如果借款合同存在其他无效情形,如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等,那么整个借款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利息的约定也会随之无效。 总之,借款利息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密切相关,借贷双方在约定利息时一定要关注这个标准,避免约定过高的利息导致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要确保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