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

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在学习过程中发现绑架罪和抢劫罪有些相似,不太能分得清。想具体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在认定的时候,从哪些方面去区分呀,比如行为方式、犯罪目的这些方面到底有啥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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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与抢劫罪确实有一些相似之处,容易让人混淆,下面为您详细区分两者的界限: 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 :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既抢了别人东西,还侵犯了别人人身安全。例如,有人在街上直接抢了他人的包,还对被害人有推搡等行为。 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比如,把人绑架起来限制其自由,以此向家属索要钱财。这不仅侵犯了被绑架者的人身自由,还涉及到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侵犯不同客体在定罪量刑上有不同考量。 其次,客观要件方面 :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像在公交车上,犯罪人直接用刀威胁乘客交出财物,就是典型的抢劫罪客观表现。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控制,然后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比如,把小孩绑架后,向其父母打电话索要赎金。 再者,犯罪主体不同: 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不构成绑架罪主体。绑架罪的主体通常要求已满16周岁。 然后,主观要件也有区别: 抢劫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也是直接故意,但包括并列的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上的其他目的。 最后,从索取财物的情况看: 抢劫罪一般是当场劫取财物,而且索取财物数额往往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绑架罪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要求按照其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 。 相关概念: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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