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约看电影,爽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和朋友约好一起去看电影,结果他临时爽约,我白跑一趟还挺生气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像这种两人相约看电影,爽约的那一方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啊?
展开


在探讨两人相约看电影,爽约一方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关键在于存在有效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两人相约看电影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一般的看电影约定只是一种社交层面的约定,并没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比如两个人在聊天时顺口约好一起看电影,并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条款,没有约定如果一方不去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等。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爽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双方的约定涉及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或者有特别的约定,那就要另当别论了。比如,一方提前买好了电影票并且告知了另一方,另一方答应一起去看,这种情况下爽约,从公平的角度可能要对提前买票的一方给予一定补偿,但这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违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