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治疗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由谁承担?


在探讨保守治疗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首先,如果是在工伤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在工伤情形下,符合规定的保守治疗医药费和相应的生活费(如伙食补助等)大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 其次,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交通事故伤者进行保守治疗的医药费和合理的生活费(例如必要的营养费等),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再者,对于一般的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选择保守治疗,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医药费和合理的生活费。 最后,如果是自身疾病且没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那么保守治疗的医药费和生活费一般就由自己承担。不过,要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负担。总之,保守治疗的医药费和生活费的承担主体要依据具体的事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