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医药费由谁来承担?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产生了不少医药费。我不清楚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医院承担,或者有其他情况?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医疗事故医药费承担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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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药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经过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那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等多项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因医疗事故产生的额外医药费是由医疗机构来承担的。 其次,如果医疗事故是由于多个原因造成的,比如患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或者存在第三方因素等,那么医药费的承担可能会按照各方的责任比例来划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患者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医疗事故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责任归属和确定医药费的承担主体及比例。所以,在遭遇医疗事故后,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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