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诉讼费由谁来交?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是我先交,还是医院交?要是最后我胜诉了,诉讼费又会怎么处理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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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纠纷中,关于诉讼费由谁来交,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解释一下诉讼费,它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般情况下,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所以在医疗纠纷里,如果患者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在起诉时患者需要先预交诉讼费。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当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的承担就会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在医疗纠纷中胜诉,通常情况下诉讼费会由医院来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若患者败诉,那么诉讼费就由患者自己承担了。另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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