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外的医疗费用是自己出吗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保外的医疗费用问题。不太清楚这笔费用到底该怎么算,是得我自己掏钱,还是有其他承担方式呢?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保外医疗费用的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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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保外医疗费用并不一定由自己出。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医保外费用不由医保系统承担。按照规定,具体的承担方式如下: 第一步,先由交强险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比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万元,如果医疗费用在这个限额内,就由交强险赔付。 第二步,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不足以覆盖全部医疗费用,就要看商业险的情况。若车辆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商业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有未得到赔偿的部分,或者车辆根本没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行为人,也就是事故中的责任方,按照其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来承担。比如事故中对方负主要责任,那对方就要承担大部分的剩余费用。 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医保也可能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例如,当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要是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且因自己过错产生的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也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总之,交通事故保外医疗费用的承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按上述规则来确定,不是简单地由自己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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