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时间是从哪些时候开始的?
我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儿,不太清楚具体从啥时候 开始算继承时间。像如果被继承人突然离世或者失踪很久被宣告死亡等不同情况,是不是继承时间的判定也不一样?想搞清楚各种情况下继承时间的准确界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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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时间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对于生理死亡的时间,一般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而宣告死亡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公民死亡。例如,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等,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可依法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的时间以法院判决宣告之日为准。
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121条第一款,该条款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具体的继承事务中,准确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至关重要,它关系到遗产的范围界定、继承人资格的确定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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