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老公提离婚我能争取到什么权益?
现在处于哺乳期,老公却提出了离婚,心里特别难过和无助。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可以争取到哪些权益,比如财产方面能多分吗,孩子抚养权肯定归我吗,对方要给多少抚养费,还有没有其他权益,希望能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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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老公提离婚,您可以争取以下几方面权益: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房产、存款等,您有权要求合理分割。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您取得孩子抚养权,有权向对方索要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依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多个因素来综合决定。 另外还有经济补偿。要是因为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导致您经济状况变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您有权向对方请求适当的经济补偿。 并且,如果您老公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作为无过错方,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每个离婚案件情况不同,具体权益会有差异,建议尽量与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 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的补偿。 离婚损害赔偿:因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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