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怎样的?


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但又具有一定特点的罪名。下面我们分别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受贿罪。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就是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例如,某个官员负责项目审批,他接受了申请人的财物,然后为其违规通过审批,这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于受贿罪的处罚,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一般来说,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接下来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该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比如说,警察在得知要对某个犯罪分子进行抓捕行动时,提前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让其逃跑,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重大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情况。 总之,受贿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都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司法公正,法律对这两种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