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公司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我赔偿,但我觉得不合理。现在要走法律程序了,我想知道在劳动纠纷里,到底该谁来举证呢?是我还是公司?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自己因为举证的问题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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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哪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接下来我们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基本的举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劳动纠纷里也是如此,如果劳动者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劳动者要证明自己加班了,就需要提供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等证据。 不过,在劳动纠纷中,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掌握着更多的资料和证据,所以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比如说,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需要证明员工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 另外,对于一些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也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举证能力上的差异。比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通常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劳动者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用人单位就有责任提供工资发放记录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劳动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自己在举证方面的责任,及时、有效地收集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举证责任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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