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的公司需要交税吗?
我开了家公司,在做企业所得税汇 算的时候,涉及到业务招待费这一块。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费用公司要不要交税,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条文能解答我的疑惑。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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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相关情况是否需要交税,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业务招待费的概念。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
在税法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业务招待费虽然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支出,但并不是全额都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调整。
举个例子,假如企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可扣除金额为10×60% = 6万元;按照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扣除金额为1000×5‰ = 5万元。此时,就只能按照5万元在税前扣除,剩下的5万元就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调增后企业有应纳税所得额,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业务招待费这部分不一定会直接导致公司交税,但如果业务招待费扣除调整后使得企 业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就可能需要交税。企业需要准确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金额,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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