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盈余公积是否要加上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报表时,涉及到盈余公积的计算。对于计算盈余公积时是否要把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加进去不太确定,担心计算错误影响报表数据。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计算时到底需不需要加上这部分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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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它主要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的部分,而任意盈余公积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这表明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是具有强制性的,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前,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比例提取。 在计算盈余公积时,是需要加上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的。因为盈余公积本身就是由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共同构成的。法定盈余公积作为盈余公积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要包含在盈余公积的计算范围内。 比如,一家公司在某一年度的净利润为100万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同时自行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万元。那么该公司当年的盈余公积总额就是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加上任意盈余公积5万元,共计15万元。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还是从盈余公积的构成角度来看,计算盈余公积都要加上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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