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判刑三年是怎么计算的?
我因为侵犯著作权被法院判了三年,不太清楚这三年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从被抓那天算,还是从判决下来那天算,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在内吗?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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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理解侵犯著作权罪判刑三年的计算方式,就得先明白我国法律对于刑期计算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判决执行之日”指的是罪犯被实际送到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开始服刑的日期。不过,在判决作出之前,犯罪嫌疑人通常会因为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而被先行羁押,比如被关押在看守所。这段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部分时间会在三年的刑期中相应扣除。 举例来说,假如张三因侵犯著作权被抓,在看守所被羁押了6个月后,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那么,张三实际需要在监狱服刑的时间就是三年减去这6个月,即两年零6个月。从他被送到监狱开始服刑那天起,往后计算两年零6个月,刑期就结束了。所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刑三年的计算,关键在于明确判决执行之日和先行羁押的时间,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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