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案件期限是怎么算的?

我涉及到一个案子,想知道办理案件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比如是从立案开始算,还是从某个特定时间点开始算?这个期限有没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者计算方式呢?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展开 view-more
  • #案件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案件期限的计算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里的三个月就是从法院正式立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到三个月期满结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是从立案开始算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在刑事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行政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也是从立案开始计算,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延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