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未结束的诉讼期该怎么计算赔偿?


在探讨侵害未结束的诉讼期如何计算赔偿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而赔偿计算,就是确定侵权方应当向受害方支付多少赔偿金额。 对于侵害未结束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通常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侵害未结束时,诉讼时效一般从侵害行为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只要侵害行为还在持续,权利人的权利就一直处于受侵害的状态,诉讼时效的起算就应当往后顺延。 关于赔偿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类型来确定。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金额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和方法。 比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财产损害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意味着要根据财产在受到侵害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偿金额。 如果侵权行为涉及到知识产权等领域,赔偿的计算会更加复杂。一般会综合考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以及权利使用费等因素。例如,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总之,在侵害未结束的诉讼期计算赔偿时,要先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然后根据具体的侵权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