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人身损害,当时没太在意赔偿的事。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要求对方赔偿,又担心超过了时间没法维权。我就想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过了时间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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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那自己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就是三年。比如,小明被小红打伤,小明当时就知道是小红打伤了自己,那么从被打伤的这天起,小明就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谁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如果小明在三年内都没有去法院起诉小红要求赔偿,三年过后小红要是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小明就可能无法通过法院拿到赔偿。不过,要是在这三年里,小明向小红主张过赔偿权利,或者小红同意赔偿等,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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