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起止时间该如何计算?


著作权保护期的计算对于著作权人来说至关重要,它明确了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范围。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著作权保护期起止时间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不同权利的保护期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作者对作品的署名、修改以及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是永久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发表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其保护期与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关联。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计算,根据不同的作品类型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自然人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里的起始时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算,但一般认为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即享有著作权,只是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上述规定。也就是说,从作品创作完成开始,作者就拥有了著作权,但财产权等权利在作者有生之年以及去世后的五十年内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对于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总之,著作权保护期的计算需要根据作品类型、权利类型等因素来确定。著作权人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