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我家里有人在一场事故中受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其中有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项。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什么标准、什么公式来算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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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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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通俗来讲,就是当受害人因人身损害丧失劳动能力时,需要其扶养的人因扶养来源丧失而应获得的赔偿费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式。 首先,要明确被扶养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例如,未成年子女、年迈且没有收入来源的父母等。 接下来,看计算的关键因素。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的年龄以及扶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计算,分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扶养人数 × 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有伤残)。比如,某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年20000元,受害人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扶养,扶养人有2人(一般指父母双方),受害人伤残赔偿指数为50%,那么这个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 20000×(18 - 10)÷ 2 × 50% = 40000元。 如果被扶养人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赔偿年限 ÷ 扶养人数 × 伤残赔偿指数。例如,受害人的父亲65岁,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0000元,扶养人有3人,受害人伤残赔偿指数为40%,那么其父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 10000×(20 - (65 - 60))÷ 3 × 40% ≈ 20000元。 此外,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总之,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要准确确定各个计算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式和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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