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要如何计算?


在了解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那这个三年的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该条法律同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你在医院被诊断出因他人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伤,从你拿到诊断结果,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且知道侵权人是谁那天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人身损害当时没有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例如,你在一次意外碰撞后当时没觉得有问题,但一段时间后身体出现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那次碰撞导致的内伤,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确诊内伤那天开始算。 另外,还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在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你没办法去主张权利,等地震结束后,再给你六个月的时间来主张权利。 而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举个例子,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侵权人提出了赔偿要求,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你提出要求这天起,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去法院起诉,你仍然可以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确实超过时效且无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就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所以,一旦发生人身损害,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